专项行动从2024年12月开始,至2025年3月结束,期间重点对以下问题开展纠治:
(一)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及其利益相关方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二)借老乡、校友、战友、同学名义发起“酒局”“饭局”搞利益勾兑、请托办事等违规吃喝问题。“不吃饭店吃家宴”、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一桌餐”等隐形变异行为。
(三)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其利益相关方所送的礼品礼金、购物卡、代金券、提货卡等财物。
(四)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利益相关方转嫁个人接待、旅游、消费费用等问题。
(五)酒驾醉驾、“黄赌毒”、行为失德失范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问题。
(六)推诿扯皮、麻痹松懈、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效率寻租等企业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七)向管理服务对象违规借贷,开办“影子公司”进行利益输送,为亲属任职企业专门设计招投标指标、帮助中标项目等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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