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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海关关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1 10:36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和信访年终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总结2022年乌鲁木齐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乌鲁木齐海关办公室信息宣传科,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295号,邮编830000;电话:(09913627921;电子邮箱:wl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乌鲁木齐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围绕便企便民持续优化服务,聚焦政策热点加强解读宣贯,推动关区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重点领域主动公开。

    制定《乌鲁木齐海关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进行任务分解,目前各项任务指标已全部完成;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对外公开隶属海关2022年预算和2021年决算信息;按时发布本级机关及隶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规范处理信息公开申请。

    组织开展关区政务公开培训班,讲解依申请公开实务,加强对隶属海关的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和办理过程规范化水平。2022年,乌鲁木齐海关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上年度结转1件,均严格按照流程办理。全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未收到投诉举报。

    (三)夯实政府信息管理基础。

    全面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梳理区分现行有效和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四)深化解读回应提升服务。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时回应信访和咨询,办理关长信箱 31件、信访留言15件、业务咨询66件;发挥12360海关热线作用,全年共接听电话8440个;推进政策解读,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对最新海关政策进行解读,2022年共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8篇,总署12360海关热线微信发布18篇,微博发布17篇,举办关级在线访谈1次。

    (五)强化制度和监督保障。

    加强制度建设,持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优化考核方式,结合本单位实际重新制订考核标准,进一步激发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开展专项培训,利用晨会、周会形式定期进行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利用门户网站及乌鲁木齐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政务公开工作调查问卷,及时了解企业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34

行政强制

17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年报中所提问题。

    2021年年报中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素质不高,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提高;隶属海关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缺乏工作标准与评价,影响企业群众对海关政务公开的获得感;关区整体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乌鲁木齐海关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计划,把培训融入日常工作中,稳步提升机关各部门、各隶属海关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二是按照关区实际做好乌鲁木齐海关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相关计划工作,并严格督促落实,按阶段持续推进,确保计划落实落地。三是利用每周视频点名会议,总结本周相关工作,汇总先进经验做法,组织大家交流讨论,并督促各单位将会议内容传达到每个相关工作人员并加强学习,强化政务公开意识。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宣贯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对企线下渠道受客观因素影响较大,线上渠道虽有拓展但未建立起常态化机制;二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仍需进一步推进,网站部分服务效能发挥得不够充分,查询及关键词搜索功能有待持续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乌鲁木齐海关关区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乌鲁木齐海关关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乌鲁木齐海关关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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