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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公告2022年 第1号(关于废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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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2/2022-000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7日
【标  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公告2022年 第1号(关于废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乌鲁木齐海关对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会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乌鲁木齐海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年第1号,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核事宜的公告)。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海关

20225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公告2022年 第1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