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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海关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7 12:41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海关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乌鲁木齐海关编制本年度报告。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规定,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情况概况、主动公开海关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海关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海关信息情况、海关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个方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乌鲁木齐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urumqi.customs.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乌鲁木齐海关办公室。联系方式:0991-3627114

    一、概况

    (一)工作机构

    设有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乌鲁木齐关区信息公开工作,决策关区重大政务公开事项。领导小组由乌鲁木齐海关关长党组书记为组长,乌鲁木齐海关党组成员、分管副关长任副组长,乌鲁木齐海关机关各部门、各隶属海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乌鲁木齐海关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信息宣传科负责更新

    (二)工作人员

    乌鲁木齐海关共有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82名,负责关区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兼职人员包括关区各海关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82名。

    二、主动公开海关信息情况

    2018年,我关通过各类政务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956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海关信息854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共102条,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内容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统计信息、拍卖信息、工作动态、工作计划、人事信息、在线服务、交流互动等。本年度主动公开海关信息方面的主要工作为:

    (一)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乌鲁木齐海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开展关区办事窗口标准化建设调研,摸清底数、征集意见,进一步完善办事窗口标准化指引。

    三、依申请公开海关信息情况

    我关按照法律要求,在门户网站提前公布依申请公开海关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包括受理地址、邮政编码、受理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申请的提出方式,包括申请表下载地址、申请方式和要求等内容。2018年,我关收到政务公开申请9条,办结9收到申请答复12条,同意公开答复8条,不符合公开答复和告知做出更改补充4条。

    四、海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我关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事,主动公开信息均免费提供。

    五、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关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海关总署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关区实际,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关区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等方面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9年,我关将在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海关总署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高关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打造服务型海关。

乌鲁木齐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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