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级别:正处级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总署党委关于海关工作方针政策、各项决策部署和总署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督办检查。
2.贯彻落实总关党委各项决策决议、关领导批示等,组织督办检查;协助关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组织或参与起草审核领导讲话和重要文稿。
3.承担关区海关学会管理工作。
4.保障机关日常工作秩序和内外协调联络,组织答复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自治区政协提案,承办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签署综合性合作备忘录工作。
5.审核以乌鲁木齐海关名义制发的各类文电,承担乌鲁木齐海关印信管理、文电收发、运转和印制工作,指导关区各单位行政印章管理工作。
6.承担关区各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关区各单位档案归档管理工作。
7.承担关区保密、密码管理工作,承办密码设备的配备、管理工作,承办乌鲁木齐海关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拟订关区年度会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党委会、关务会、关长办公会、形势分析例会等综合性会议和关区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
9.承担关区信息管理工作、各类信息载体的编发工作。
10.承担关区新闻宣传管理、舆论突发事件处置应对工作,承办新闻发布工作。
11.承担关区政务公开管理,承办关区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关区各单位政务公开,管理12360统一服务热线。
12.承担关区信访管理,承办机关信访工作。
13.承担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承担关区应急维稳值班管理,承办总关机关值班和应急工作。
14.贯彻落实海关外事工作政策、规章制度、决定、决议,与周边国家海关签署的协定、议定书及纪要;根据总署授权,开展与有关国际组织和涉外机构的合作交流,以及与周边国家海关开展边境会晤、互访及专项业务合作的组织协调。
15.开展外事工作调研,提出可行性建议;承办对外答复关区外事工作事宜,对口联系地方各级政府外事管理部门;承办对外口岸整体规划、审批等工作中涉及海关的有关事务;承办关区人员因公出国(境)的报批、审批工作。
16.承担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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