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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上海海关学校民族定向生初试的通知

发布者:乌鲁木齐海关 2006-07-25浏览次数:


关于报考上海海关学校民族定向生初试的通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通知,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将于2006727对我区符合条件的报考该校少数民族定向生的考生进行初试。

    初试报到时间(北京时间)727上午9:30-13:00,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初试资格。初试时间(北京时间)2006727下午14:00起。喀什、克州、和田、阿克苏的考生在喀什初试,其余考生在乌鲁木齐初试。乌鲁木齐初试考点是乌鲁木齐市五十中学(乌鲁木齐市安居北路118号南湖二期内;市内乘596173路公交车移动公司站下,乘501路公交车消防局站下车)。喀什初试考点地址:喀什地区财贸学校(喀什市人民西路373号;市内乘9路公交车在喀什地区财贸学校下车)。参加初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初试考生包括“民考汉”第一志愿报考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符合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的文理科考生和塔吉克族、蒙古族的文科考生。他们应掌握本民族语言、文字,具备熟练听说读写能力;服从海关分配,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口岸工作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已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在初试报到时需提交在复试环节放弃本科志愿的承诺书。承诺书由本人手写并签字。

    通过初试,由新疆招办按少数民族定向就业招生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名单,并会同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按照名单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试。(上述内容摘自2006725《新疆日报》第6版,同时可参阅同日《乌鲁木齐晚报》A08版、《都市消费晨报》A2版。)

 

 

 

 

                                    乌鲁木齐海关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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